在封建时代,即便是身为“人下人”的风尘女子群体,也有着很多的特立独行之人。她们或不畏强权,或者是玩心跳,或者是拉风,有或者是约法三章,对顾客挑挑拣拣的。今天,就在这里列举数位。
春秋名妓,做事前约法三章。自打管仲设公廨,为国赚“夜合之资”,私妓们纷纷加盟,热火朝天的在合法环境下再创业,一段日子以后,有些风尘女子出类拔萃了,成了肉贵的名角,各种争执亦随之而来。人的名儿,树的影儿,猪一壮就挨宰,至理儿。于是,其中一位名妓想出了一个自我保护的办法:约法三章。
其一,有争风吃醋,为争夺风尘女子而打架斗殴之前科者,不干;其二,不能有效约束家里母老虎,致使老虎闹公廨者,不干;其三,在风尘女子群体中名声不佳者,不干。呵呵,如今无法查考该妓的芳名,有点遗憾,可谓和谐合欢之第一人也。
曹操一家妓,不怕你讨厌我,贵族蓄妓,在古代是家常便饭,曹操家里包养的妓女就有许多。别看人曹操是带兵打仗的,他也是文化人,懂得欣赏,知道人活着离不开声色犬马的。于是乎,他把家里养的妓女分为三六九等,有唱歌的,有跳舞的,还有伴奏的,当然,娱乐之余陪睡,则是她们不可推卸的分内事儿。
西汉一军妓,日接十人,多则死。军妓到了汉武帝时,成了一种制度,叫“营妓”。起先,军妓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难免有些“不够稳定”。后来,采取了“抑配”制度,将罪人之妻女强制性地许配给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