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公元1477年,明朝宪宗成化十三年,晋州(今河北地区)发生一起重大案件,一个名叫桑冲的采花大盗,运用扮女相、设骗局、施迷药等手段,创下了十年间犯案上千次、奸淫良家女子一百八十二名的骇人纪录。
桑冲很小的时候就被人卖了,给人家当义子,少年时期就是当地有名的混混,成天无所事事,吊儿郎当。公元1465年,桑冲听一个朋友说,家住大同府山阴县的谷才,善于男扮女装,以教授女子针线活计为名,暗行奸宿,淫游十八年,从未败事。他觉得去找谷才,并要拜其为师。后来还真让桑冲找到了谷才,于是他开始跟着谷才学习如何淫骗妇女的伎俩。
谷才对桑冲做了“微整形”,现实将其脸上的胡须汗毛刮干净,就连眉毛也做了调整,开始蓄发,办成妇女的头脸。然后教他各种女工,如描剪花样、刺绣荷包、缝帽纳鞋、烹调菜羹等。还教他如何混进闺房、挑逗哄骗、自制麻醉药物,以及淫欲得逞后怎样诱骗威胁不致败露的各种作恶技术。两年后,桑冲学业有成,谢师还乡。
回乡后的桑冲没有闲着,先是验收自己学习的成果,后是将自己的所学传授给其它人,他也开始收弟子,一起开始“采花”事业。随后扮成女人模样的桑冲离开家乡,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职业骗奸生涯。他的足迹所至今山西、河北、山东三省,沿途留心打听良家出色女子,设计行骗。
桑冲惯用的手法是先诡称自己是家住某地的妇人,因丈夫死后,不堪夫家族人虐待,逃亡在外,以做女工为生,以此博得人们同情。然后在作案对象的宅第附近,找一人家投宿帮工。过几天后,便央求借住处主人介绍他去受害人家里“教作女工”。当时大户人家男女之防极严,大姑娘小媳妇皆深居闺阁,足不出户。“教作女工”的意义,不仅是传授一些家政技艺,还兼有趁此机会,让这些广有见闻的同性陪伴起居、聊解烦闷的作用。为此,桑冲总能比较顺利地获得和这些被害妇女同宿一屋的机会。
桑冲常用的作案手法,是故意讲些“风话”,挑逗受害人情欲,或诡称“作戏”,即诱使被害人同其模仿男女交欢,趁机诱骗得手。如果遇上那些不易受哄辞色刚正的女子,则候至夜深时,向其喷洒迷药,使受害人进入麻醉状态后,再强行奸污。古代富家女子贞节观念极强,无论是被桑冲哄骗得手的还是被强施淫的,事后为了自保“名节”,一般都遮羞含辱,不敢声张。这也是桑冲行淫十年,人财两得,竟从未失手一回的原因。
直到成化十三年七月,当他又要向第一百八十三个受害人施恶时,这个淫棍的大限终于来临了。这天黄昏时,桑冲来晋州聂村生员高宣家,自称是赵州民人张林的小老婆,因不堪丈夫打骂逃出来,想投宿一晚。高宣见他是个举止袅娜的少妇,毫不起疑即留他在南房内宿歇。谁料高宣的女婿赵文举也是个色中恶鬼,竟于半夜里偷偷摸进南房,要向这个假女人求欢,桑冲本为垂涎高家小姐的姿色而来,万万没想到自己先被高家女婿盯上了,惶急中将对方推倒。赵文举色胆包天,力气又大,马上把桑冲按倒在炕上,并强行解开他的衣裙。这一下,桑冲男扮女装的行藏完全败露,立刻被高家捆起来,解送晋州衙门。经审讯,大淫棍交代了他所犯的各种罪行。
晋州府认定桑冲所犯之罪,类比“十恶”,连同嫖宿良家女子姓名开单,一并解送北京,乞敕法司从重拟罪。明宪宗得知,命都察院复审。十一月二十日,掌都察院事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王等具题:“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淫。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两天后,成化皇帝在承天门下旨,原话为:“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都察院奉旨,以零刀碎割的“凌迟”酷刑,处死了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桑冲。这个案件在当时很轰动,其作案经过被连载到了当时的官报上,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