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作者:黄婉银,36氪经授权转载
3月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产品住所出售价格申报办理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指出,要加强产品住所出售价格辅导,获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存案证书180天后,对未售出房子的申报价格做调整,调高起伏不超越5%,调低起伏不限。
《告诉》要求,在获得产品住所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存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揭露悉数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子申报价格,严厉依照明码标价格局要求对外出售,实践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
为做好价格辅导工作的联接,一起便于企业及时应对疫情影响,本告诉宣布之日前已获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存案证书的产品住所项目,开发企业能够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市住所城乡建设局请求对已存案出售价格进行改变,对未售出的房子出售价格从头进行申报。
《告诉》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实在实行企业主体职责,依法依规诚信运营,严厉遵守产品房出售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产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经过伪造或许分布提价信息等方法歹意炒作、哄抬房价,不得以“毛坯报建和检验、精装报价及交给”等方法躲避住所户内装饰监督办理。
东莞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