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简介CE是法文"ConfomiteEuopeene"的缩写,强制性的合格标志。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和设备,必须完全符合该产品和设备所涉及的所有不同的CE指令,才能在产品上标注CE标志,出口欧盟市场。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在产品贴上CE标志并合法地在欧盟国家销售之前,生产商及出口商须完成以下要求:
咨询:13662669806 柳小琴 408840314,欧盟机构授权实验室●完成一份技术文档文件(TechnicalFile),证明产品符合有关要求及对相应指令的符合方案。●完成一份符合性声明(declaationofconfomity),表示生产商的授权代表表明产品已符合指令的要求。●根据其它一些指令,您还必须从指定机构获得一份特殊产品的CE标志证书。
2.CE主要指令LVD/EMC简介电气设备低电压指令LVD(DiectiveofLowVoltageElecticalEquipment)是对产品安全性能方面进行的相关测试。包括产品标注、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防电击保护、耐高压、温升潮态、防火阻燃,结构强度等。按标准要求,凡是产品工作(输入)电压交流50V-1000V,或直流75V-1500V,才需要进行CE/LVD测试。
咨询:13662669806 柳小琴 408840314,欧盟机构授权实验室电磁兼容性指令EMC(DiectiveofElectoMagneticCompatibility简称EMC)要求所有的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正常运行。是测量产品电磁干扰以及抗扰度方面的性能。欧盟新的低电压指令(LVD)2006/95/EC于2007年1月16日生效,替代原来的73/23/EEC及93/68/EEC(相关部分),新旧指令内容没有发生变化。欧盟新的电磁兼容指令(EMC)2004/108/EC于2007年7月20日生效,替代原来的89/336/EEC及93/68/EEC(相关部分),新旧指令内容发生变化。欧盟新的机械指令(MD)2006/42/EC将于2009年12月29日生效,替代原来的98/37/EC,新旧指令内容发生变化。
3.欧盟拥有27成员国奥地利拉脱维亚比利时立陶宛保加利亚(2007年1月1日)卢森堡塞浦路斯马耳他捷克共和国波兰丹麦罗马尼亚(2007年1月1日)葡萄牙爱沙尼亚芬兰斯洛伐克法国斯洛文尼亚德国西班牙希腊瑞典匈牙利荷兰爱尔兰英国意大利
EEA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虽然他们不是欧盟成员国,但与欧盟通过欧洲经济区EEA协议产生联系,使其可以加入欧洲单一市场)。